
小伙出差时抽中大奖 公司要求上交
【小伙出差时抽中大奖 公司要求上交】近日,一位上海实习生小金在社交平台发帖讲述了自己出差抽中显卡却被公司要求上交的遭遇,引发了网络热议。据报道,这名实习生小金在今年11月14日受公司委派前往苏州参加英伟达路演活动期间,顺手参与了现场面向观众的集章抽奖活动,幸运地抽中了一张价值约3000元的GeForce RTX 5060显卡。中奖的喜悦还未散去,随行同事便告知他“显卡属于公司财产,财务已经知道了,需要上交”。更让小金感到被“套路”的是,同事声称“财务已经知道了”,但他周一回公司核实,财务部门却对此事毫不知情。经过公司多次约谈,虽然最终没有强行索要显卡,但人事部门委婉地暗示他“另谋高就”。11月19日晚,小金提交了离职申请。从当事人晒出的抽奖卡可见,活动明确标注“仅面向现场观众”“每人限领一张集章卡”。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唐泰律师指出,此类奖品归属需区分“运气所得”与“职务行为”。若抽奖非公司指派任务,且主办方未将奖品定向赠与企业,则中奖纯属个人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公司最初以“财务已知情”施压,后经核实该说法不成立。这种先虚构内部流程、再通过人事暗示劝退的操作,暴露出部分企业管理者对物权的认知模糊。《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明确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有网友说:我认为是公司财产。因公出差,是公司派去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的抽奖环节。该奖品不应归你出差人员个人所有。即使公司事前没有明确规定,但当公司要求你上交时,应当上交。也有网友认为:这个纯属就是个人运气,你的意思是公司出钱派出去,抽到的东西归公司,那如果照你这样斤斤计较,那公司饭钱都可以不报销,因为你即使不出差,也是要吃饭的,公司也可以要求饭钱自费。
这一观点与过往判例一致。2017年,江苏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员工代参加客户晚宴,员工抽中3000元奖金后被公司索要,法院以“抽奖属观众互动、无证据证明员工代表公司”为由驳回诉求;2025年,深圳某公司员工年会抽中11万元大奖,公司拒付剩余奖金,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全额兑现。这些案例均表明,除非奖品是主办方明确赠予企业的“商务赠予”,或员工受公司指派参与抽奖,否则个人中奖权益受法律保护。
尽管法律层面清晰,但企业索要奖品的行为并非个例。某公司曾以“运气是公司给的”为由,要求员工上交年会抽中的黄金,甚至威胁开除;浙江宁波某公司年会发放彩票,员工中得608万元后,公司竟要求退还奖金平分。这些案例背后,暴露出部分企业将员工权益视为“可协商资源”的扭曲逻辑。
从企业管理角度看,部分公司试图通过“奖品充公”降低活动成本,或以“集体利益”名义模糊权益边界。但这种做法不仅损害员工信任,更可能触犯法律。根据《民法典》,个人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企业无权强行索要。若员工因此离职,企业还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
小金的遭遇为职场人敲响警钟:面对权益受损,沉默妥协可能助长企业越界行为。律师建议,员工应保留抽奖规则、中奖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首先与企业理性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例如,2025年上海某女员工遭男同事偷拍后,公司要求其与偷拍者一同离职,该员工通过录音取证、申请仲裁,最终获得赔偿。
同时,企业也需反思:将员工权益视为“管理成本”而非“基本保障”,终将付出更高代价。数据显示,职场权益纠纷频发的企业,员工流失率平均高出行业均值30%。尊重法律边界、构建公平制度,才是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石。
这场风波的本质,是职场生态中“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当企业将员工视为创造利润的“工具”,便容易忽视其作为“人”的基本权益;而当员工被物化为“资源”,职场便沦为利益博弈的战场。
真正的职场进步,不应止于法律条文的完善,更需企业与员工共同构建“以人为本”的生态——企业以制度保障权益,员工以专业回馈信任,双方在尊重与平等中实现共赢。正如小金在离职申请中写道:“我珍惜每一次工作机会,但更珍视自己的劳动价值。”这份坚持,或许正是推动职场文明向前的微光。当奖品归属的争议尘埃落定,我们更需思考:如何让职场不再因“一张显卡”撕裂信任?答案或许藏在每一个企业对法律的敬畏、对员工的尊重里。毕竟,一个连个人运气都要侵占的职场,终将失去人心;而一个守护每个个体尊严的职场,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