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2日电 香港元朗12岁小五级男生11日疑校内堕楼亡,未留下遗书,其父亲12日向媒体控诉,指其子生前曾遭部分教师针对、死前曾遭教师训示,疑因此萌生死念,将去信教育局和防止虐待儿童协会要求彻查事件。
教育局回复表示,就个别家长向教育局提出的查询,局方会按既定程序严肃处理,并会继续与学校保持联系以提供意见。另提及学校执行校规时,应顾及学生自尊、个人差异及接受教育的权利。
教育局指出,在得悉事件后,一直与学校保持紧密联系,向学校提供支援及意见。据了解,学校已安排教育心理学家、辅导人员及社工处理事件,为受事件影响的师生提供适切支援,包括举行特别班主任课、为有需要的学生安排小组或个别辅导,校方亦已与相关家长保持沟通,提供适切支援。
教育局续称,一直为学校提供清晰指引,列出学校制定及执行训育措施的一般原则。学校的训育措施旨在教导、辅导和保护学生,并促使学生在行为上作出积极改善。
至于学校在拟定校规时,应收集及考虑教师、家长及学生的意见,透过讨论和沟通,让学生明白订定校规的意义,确立他们对校规的理解和共识,并就所订定的校规定期检讨;执行时须合法、合情、合理及公平一致,并应顾及学生的自尊、个人差异及接受教育的权利。
就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SEN)的学生方面,教育局一向鼓励学校推行“全校参与”模式的融合教育,建立学校的共融文化,提及教育局一直有向公营普通中、小学发放额外人手和资源,学校应按学生需要和校情,整体并灵活地运用校内及社区的各项资源,为有SEN生提供适切支援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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