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岁老人全网求认干女儿:给一套房
【75岁老人全网求认干女儿:给一套房】马阿姨的家中堆满杂物,因哮喘行动不便,她扶着墙壁喘息道:“走 100 米都吃力,就怕哪天倒在路上没人管。”“我的财产她不要,要和我断绝关系。”75 岁的马阿姨提起大女儿,眼眶泛红。她独自坐在郑州家中,面对镜头的讲述令人心酸。11 月 19 日,河南郑州一位老人通过媒体平台发出求助,希望寻找一位干女儿照顾自己的晚年生活。她承诺以一套房产、40 万元财产及每月 3000 元工资作为回报。这条消息迅速引爆网络,背后是一位古稀老人的孤独与无奈。
马阿姨今年 75 岁,早年离异后一直独自在郑州生活。她患有严重哮喘,需要长期用药维持。“走路 100 米都走不动,家里乱七八糟,没力气收拾。” 她的身体状况使得简单家务都成问题。家中杂物堆积,她也无力打理,生活陷入困境。马阿姨坦言,现在住的这套房子计划留给患有疾病的二女儿,而另外一套房产和 40 万财产则留给未来的干女儿。“怕我以后连一口热乎饭也吃不上,万一出什么状况,倒在路上没人管我……” 这不仅是马阿姨的恐惧,更是全国数以亿计空巢老人共同的忧虑。
马阿姨有两个女儿,但都无法提供有效支持。大女儿在外地工作,以前还经常联系,但最近突然不管她了。更让马阿姨伤心的是,大女儿明确表示 “我的财产她也不要,要和我断绝关系。” 至于原因,马阿姨只说自己不知道。记者尝试联系马阿姨的大女儿,对方在得知来意后直接挂断电话。再次拨通后,大女儿情绪激动:“我自己也没有工作,我怎么管啊,她愿意的话我把她带到农村去,非要把我逼成精神病的话我也没办法。” 对于母亲想找干女儿的愿望,大女儿表现得十分冷漠:“随便,那都是她的东西,我管得着吗?” 二女儿 40 多岁了,是一名残疾人,独自生活都很困难,更别提来帮助母亲了。马阿姨的家族亲戚也早已没有来往,她完全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
面对母女关系的断裂,马阿姨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障。她希望与未来的干女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席军旗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或其他理由免除。二女儿若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而马阿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可以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意味着马阿姨的做法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她有权通过协议方式安排自己的晚年生活和财产分配。
“我的脾气很好,不会百般挑剔!” 马阿姨努力为自己争取机会。她承诺会 “真心对她”,也期待对方能 “真心对我”。马阿姨提出的条件相当丰厚:除了另一套房产和 40 万财产,还愿意每月支付 3000 元工资。这不仅是雇佣关系,更是一种情感上的寄托。在 “小莉帮忙” 平台发布求助后,这一事件迅速登上热搜。短短几天内,帖子浏览量超过百万,多位网友留言表示感动,也有人分享类似家庭故事。截至目前,已有数十人私信咨询,但马老人坚持要找 “真心人”,不愿草率决定。
马阿姨的遭遇不是个例。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许多独居老人面临 “儿女远、亲戚疏” 的困境。数据显示,全国 60 岁以上老人超 2.6 亿,其中空巢老人占比近半。律师席军旗指出,即使大女儿明确拒绝财产,也无法推卸法律责任。但现实中,类似马阿姨大女儿这样 “逃避赡养” 的案例并不少见。这一事件折射出当下社会养老问题的缩影。郑州作为中部城市,社区养老资源虽在扩展,但覆盖面仍有限。马阿姨的做法虽非主流,却体现了个人主动寻求支持的勇气。
马阿姨的故事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网友评论两极分化。有人赞扬她的豁达与创新,也有人担忧财产纠纷风险。法律已经为这样的安排开辟了路径,但这条路径充满了无奈。当亲生女儿挂断电话的那一刻,一个母亲的心也随之破碎。全社会的养老保障网能否接住这些坠落的老人?这不仅关乎法律、道德,更关乎每个人未来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