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12日电 据香港电台11日报道,香港律政司回复港台查询表示,不计划就47人颠覆国家政权案(35+颠覆政权案)提出刑罚覆核申请。由于案件已有被告就刑罚申请上诉,律政司不宜就案件的判刑是否合适作任何评论。
相关案件有45名被告罪成,其中4名被告列为案件“首要分子”。首被告戴耀廷判监10年,另外3名初选组织者,区诺轩、赵家贤和钟锦麟分别判监6年1个月至7年。另外41名罪成的被告被列为案件的“积极参加者”,分别判监4年2个月至7年9个月。
戴耀廷 中通社资料图片
案件至今有8名被告提出刑期及定罪上诉,包括邹家成、黄碧云、杨雪盈、余慧明、何桂蓝、林卓廷、吴政亨及彭卓棋。
“35+颠覆政权案”(“35+非法初选案”),是一起涉及香港国安法的重大案件。2020年,部分香港反对派人士策划并组织了所谓的"35+初选",意图在立法会选举中取得超过一半的议席,然后通过否决财政预算案等手段,迫使香港特首解散立法会,实现其政治目标。这一行动被认为是试图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因此被香港警方逮捕并起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