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造谣“适龄不结婚就下岗”被拘
【男子造谣“适龄不结婚就下岗”被拘】11 月 14 日,四川资阳安岳县公安局公布了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当地男子杨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消息,称安岳某企业要求员工到适婚年龄后必须解决个人问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家将被公司辞退。这条视频迅速引发网友热烈讨论,点赞和转发量合计超过 3000 次。然而,警方核查后发现,当地从未有企业发布过类似规定,该视频内容纯属谣言。
杨某在视频中声称,当地一家企业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解决个人问题”。他详细描述了所谓的 “企业规定”:“超出规定时间一年都没成家的话,就必须自动离职。” 这种捏造的企业政策,迅速抓住了公众的注意力。婚恋压力本就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这条视频巧妙利用了年轻人对婚恋与职场关系的焦虑,短时间内便获得大量传播。
安岳县公安局接到情况后,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警方对县内企业进行了广泛核查,未发现有任何企业发布过类似规定。调查结果明确显示,该视频内容完全属于杨某虚构,不存在任何事实依据。警方认定,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即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月 14 日,安岳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 6 日的处罚决定。这一处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的。该法条明确规定,对于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处 5-10 日拘留,并可处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5 日以下拘留或 500 元以下罚款。杨某的造谣行为引发一定范围的公众讨论,扰乱了正常公共秩序,故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网络造谣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可能面临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如编造传播的虚假信息情节严重,可能涉嫌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等刑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等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近期,全国多地都查处了类似网络造谣案件。2025 年 10 月 14 日,林某(女,36 岁)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 “穆阳等地出现人贩子买卖儿童器官” 的谣言信息,造成当地居民恐慌,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2025 年 11 月 10 日,山西晋中介休市公安网安部门查处一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公然谩骂、肆意滋事扰乱网络秩序的案件,闫某等三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山西警方还查处了一起网民编造 “左云县交通局私放百吨王大货车” 不实言论的案件,违法嫌疑人兰某被处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这些案例都警示着,网络造谣必将受到法律惩处。
杨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企业 “不结婚就辞退” 的谣言,最终换来 6 日行政拘留!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为了 “流量” 而践踏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惩。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应成为我们每个网民的基本网络素养,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