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2月9日电 一名上市公司时任大股东及该公司的时任主席,在公司集资计划中串谋一名商人隐瞒秘密“卖壳”协议,诈骗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该上市公司、其董事会及股东,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二人经审讯后,12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涉案商人被起诉后缺席聆讯,法院早前已发出手令通缉他。
詹培忠,78岁,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时任大股东;及詹剑仑,55岁,亚洲资源时任主席,同被裁定两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违反普通法。
涉案商人马钟鸿,51岁,被控上述两项串谋诈骗罪名,以及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洗黑钱),违反《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1)条。马钟鸿于2022年10月25日缺席聆讯,区域法院同日应控方申请,发出手令通缉他。
案发时受马钟鸿聘用的王蓓丽,68岁,今日被裁定一项“洗黑钱”罪名成立。
法官练锦鸿今日颁布裁决理由,斥责本案同谋者私相授受,为了私人得益,利用财技把上市公司当作私人财产转卖。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8日以听取被告求情及判刑,以及处理控方的充公令申请。期间詹培忠、詹剑仑及王蓓丽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件源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转介廉署的贪污投诉,廉署完成调查后,落案起诉四名参与上述秘密“卖壳”勾当的人士串谋诈骗及“洗黑钱”罪名。
廉署发言人表示,廉署会继续与各金融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打击涉及上市公司的贪污和相关罪行,并透过制度防贪和宣传教育,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诚信管治,维护香港金融市场廉洁和公平运作,巩固各持份者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