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赤裸小孩系父母亲生 未发现被虐待
【赤裸小孩系父母亲生 未发现被虐待】11月11日,云南大理州南涧县针对“赤裸小孩”事件的官方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场持续月余的舆论风暴,因3岁男孩平平在高速服务区赤裸爬行的画面而起,最终以“未发现虐待行为”的结论暂时平息,却将家庭教育边界、儿童权益保护等议题推向公众视野。10月15日,网友在四川雅西高速石棉服务区拍摄到令人震惊的画面:一名3岁男孩赤身裸体,四肢着地爬行进食,头发蓬乱,身旁的父母却未加制止。视频迅速在网络发酵,“虐待”“拐卖”“牟利”等猜测甚嚣尘上。10月16日,南涧县成立联合工作组,联合四川警方展开跨省调查。10月21日,工作组将李某某、万某一家接回南涧县,同步启动医疗评估、法律鉴定与家庭教育指导。经查,平平与1岁弟弟安安确为李某某(34岁,南涧县人,大学学历)与万某(43岁,北京人,研究生学历)亲生。两人因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对户口登记存在分歧,导致孩子长期未落户。公安机关通过DNA鉴定排除拐卖可能,医疗团队对两名儿童进行全面体检,结果显示:平平身高93cm、体重13.5kg,发育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未发现外伤或疾病痕迹;安安同样健康。李某某夫妇自称践行“绝对自由”的教育理念,主张“不禁止、不干预”。平平因湿疹抗拒穿衣,父母便放任其赤裸;模仿宠物狗爬行时,母亲万某未予纠正。这种“放养式”育儿在村民眼中早有端倪:平平自幼不穿衣物,寒冬腊月仍赤脚奔跑,甚至与狗同食。村民杨梅回忆:“我们曾报警,但警方上门劝说时,他们说‘这是我们的生活方式,外人无权干涉’。”令人意外的是,这对父母均接受过高等教育:父亲李某某毕业于武汉某大学,母亲万某持有研究生学历。他们开着房车带子女旅居全国,却拒绝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自然教育需以尊重儿童发展规律为前提,完全脱离社会规范的教育,可能导致孩子错过语言、社交等关键发展期。”尽管未发现虐待行为,但李某某夫妇的监护失职已触碰法律红线。《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监护人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保障,尊重其人格尊严。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分析:“放任孩子赤裸暴露于公共场所,可能构成‘忽视型虐待’;长期脱离社会环境,更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心理伤害。”
面对舆论压力,南涧县成立由民政、妇联、司法等部门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专班,制定专项方案:健康监护:为平平、安安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跟踪发育指标;心理疏导: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介入,修复孩子因异常行为导致的社交障碍;法律约束:对李某某夫妇进行训诫,责令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强制接受为期半年的育儿指导课程;户籍落实:依据DNA鉴定结果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目前正按程序为孩子落户。
“我们不仅要让孩子穿上衣服,更要帮父母穿上‘法律的外衣’。”南涧县妇联主席李红梅表示,工作组已制定“三色预警机制”,对监护失职行为分级干预,严重者将启动撤销监护权程序。
这场风波折射出当代家庭教育中的深层矛盾。一方面,部分家长将“释放天性”异化为“放任自流”,以“教育自由”为名逃避监护责任;另一方面,社会对“非常规育儿”的包容度与法律边界亟待厘清。网友“教育观察者”的评论引发共鸣:“孩子不是父母的实验品,任何教育创新都不能以牺牲基本权益为代价。”
11月8日,有记者在安置点见到平平时,他正穿着整洁的蓝色牛仔裤,与小朋友们在茶园追逐嬉戏。这个曾被称作“野人”的孩子,如今会主动提醒同伴“小心地滑”,会用稚嫩的普通话分享幼儿园的趣事。他的转变印证了专家观点:“没有天生的‘问题儿童’,只有缺失引导的成长环境。”
云南“赤裸小孩”事件犹如一面镜子,映照出家庭教育中的认知误区与法律盲区。它警示所有父母:爱不是无边界的放任,教育更非随心所欲的实验。唯有在法律框架内践行科学育儿,才能让每个童年都能在温暖与规范中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