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授称中国人工作时间太长要多放假
【教授称中国人工作时间太长要多放假】11月6日,在由商务部主办、第一财经承办的第八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提振消费:世界共享中国市场机遇”分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表示,“中国人的工作时间太长了。接下来在‘十五五’期间中国人应该要优化假期,有一些假期可以适当延长,有一些休假的方式可以灵活进行安排。”接下来在“十五五”期间中国人应该要优化假期,有一些假期可以适当延长,有一些休假的方式可以灵活进行安排。灯火通明的写字楼里,小张揉了揉酸胀的眼睛,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显示已是22:36。这已是她本周第四次加班到深夜,而明天周六,她依然要来公司“奋战”。“在收入比较低的时候,我们的消费是吃饱穿暖,”陆铭在论坛上指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制造品的消费增长“已经出现了一些天花板”。未来新增的消费将是服务消费。然而,中国人的长时间工作已经成为制约消费提升的重要因素。“优化假期、控制劳动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假期,对于劳动工时要严格控制。”陆铭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同时缩减工时。如果有企业要加班,要付足加班费。”现实中,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却被各种形式的加班侵蚀。
相比正儿八经的“996”“007”这类“显性加班”,“隐形加班” 的危害更为严重。手机随时待命、地铁上编写代码、饭桌上开视频会议、深夜还在微信群中对接业务需求——这种“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处理工作”的“隐形加班”,已然成为扼住劳动者咽喉的枷锁。“隐形加班”之所以会在职场蔓延,源于管理者理念的偏差。一些企业喜欢搞 “服从性测试” ,对劳动者的管理要延伸至8小时之外;一些企业盲目“降本增效”,追求极致的投入产出比,精确计算利用劳动者的每一秒钟。
根据最新政策,中国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而《劳动法》明确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近日,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明确认定“996”工作制度违法。在其中一个案例中,某快递公司因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拒绝超时加班的员工,最终被裁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尽管如此,超时加班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部分企业甚至要求员工签订 “放弃加班费协议” ,试图规避法律责任。
2025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规,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也随之调整。这一政策本应保障劳动者更多休息时间,但在执行层面却面临挑战。陆铭认为,优化假期不仅关乎劳动者权益,也对促进消费至关重要。“这里你看不到‘通缩’,看不到需求不足,实际就是你是不是提供了消费的场景。”他举例说明,如火如荼的“苏超”民间体育赛事、上海博物馆的“古埃及文明大展”等,都创造了可观的营收。服务消费更加依赖于中心城区,未来的城市消费流量和人流,可能会出现重新向中心城市集聚的特点。这就需要城市更新里面要有更加紧凑的城市空间安排。
在舆论场上,一直有 “加班是有毒文化” 的说法。企业能通过大量的加班撑起一时的业绩,但难以长久。劳动者在24小时待命中展示出来的“忠诚”和“服从”,是以伤害对企业情感为代价换来的一时屈从。“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总不可避免会遇上‘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南方工报评论员周昭健指出,“这种时候依法依规,与劳动者协商,该加班可以加班,加班费该给就应给,自然就是企业发展员工得益。”而对于“无规无法”的“隐形加班”,就应该坚决拒绝,各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发力,让“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回归社会共识。
2025年,人社部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标准:年工作日为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和13天法定节假日,合计248天。按每日8小时计算,年工作小时数为1984小时。然而,在“996”工作制下,劳动者年工作时间可轻松突破3000小时。今年,我国人均GDP有望迈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但如果无法从无休止的加班中解脱出来,收入提高并不必然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也难以转化为服务消费的动力。“出去旅游是败家?消费服务是浪费钱?这种思想观念要转变!”陆铭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