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授称中国人工作时间太长要多放假
【教授称中国人工作时间太长要多放假】11月6日,在由商务部主办、第一财经承办的第八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提振消费:世界共享中国市场机遇”分论坛上,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表示,“中国人的工作时间太长了。接下来在‘十五五’期间中国人应该要优化假期,有一些假期可以适当延长,有一些休假的方式可以灵活进行安排。”在即将到来的“十五五”规划期间,中国应着手优化现有的假期制度,合理延长部分假期时长,并灵活调整休假方式,以满足民众多样化的需求。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在一座灯火通明的写字楼内,小张轻轻揉了揉自己酸胀的双眼,视线不经意间扫过电脑右下角的时间——22:36。这已是她本周第四次挑灯夜战至深夜,而明天,本该是休息日的周六,她仍需前往公司继续“战斗”。“在收入水平较低时,我们的消费主要聚焦于满足基本温饱需求,”陆铭在某论坛上深刻指出,随着居民收入的稳步提升,我国对制造品的消费增长已逐渐显现出“瓶颈”。未来,新增的消费需求将更多地转向服务消费领域。然而,中国人普遍的长工作时间已成为阻碍消费能力进一步提升的关键因素。“我们应当优化假期安排,合理控制劳动时间,适当延长假期,并严格规范劳动工时。”陆铭着重强调,“要在全国范围内同步缩减工作时间。若企业有加班需求,必须确保支付足额的加班费。”但在现实中,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却常被各种形式的加班所侵蚀。
与广为人知的“996”“007”等“显性加班”相比,“隐形加班”的危害更为隐蔽且深远。无论是手机随时待命、地铁上编写代码,还是饭桌上开启视频会议、深夜仍在微信群中对接业务需求——这种“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工作模式,已然成为束缚劳动者自由的沉重枷锁。“隐形加班”之所以在职场中蔓延,根源在于管理者理念的偏差。一些企业热衷于进行“服从性测试”,将管理触角延伸至劳动者的8小时工作之外;另一些企业则盲目追求“降本增效”,力求最大化投入产出比,精确计算并利用劳动者的每一分每一秒。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中国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月计薪天数则为21.75天。同时,《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近日,人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一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明确认定“996”工作制度违法。在其中一个案例中,某快递公司因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拒绝超时加班的员工,最终被裁决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尽管如此,超时加班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部分企业甚至要求员工签订 “放弃加班费协议” ,试图规避法律责任。
2025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规,随着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1天增设为13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以及工资折算办法也随之调整。这一政策本应保障劳动者更多休息时间,但在执行层面却面临挑战。陆铭认为,优化假期不仅关乎劳动者权益,也对促进消费至关重要。“这里你看不到‘通缩’,看不到需求不足,实际就是你是不是提供了消费的场景。”他举例说明,如火如荼的“苏超”民间体育赛事、上海博物馆的“古埃及文明大展”等,都创造了可观的营收。服务消费更加依赖于中心城区,未来的城市消费流量和人流,可能会出现重新向中心城市集聚的特点。这就需要城市更新里面要有更加紧凑的城市空间安排。
在舆论场上,一直有 “加班是有毒文化” 的说法。企业能通过大量的加班撑起一时的业绩,但难以长久。劳动者在24小时待命中展示出来的“忠诚”和“服从”,是以伤害对企业情感为代价换来的一时屈从。“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总不可避免会遇上‘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南方工报评论员周昭健指出,“这种时候依法依规,与劳动者协商,该加班可以加班,加班费该给就应给,自然就是企业发展员工得益。”而对于“无规无法”的“隐形加班”,就应该坚决拒绝,各相关部门需要共同发力,让“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回归社会共识。
2025年,人社部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标准:年工作日为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和13天法定节假日,合计248天。按每日8小时计算,年工作小时数为1984小时。然而,在“996”工作制下,劳动者年工作时间可轻松突破3000小时。今年,我国人均GDP有望迈入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但如果无法从无休止的加班中解脱出来,收入提高并不必然带来生活质量的提升,也难以转化为服务消费的动力。“出去旅游是败家?消费服务是浪费钱?这种思想观念要转变!”陆铭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