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属违法
【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属违法】“后排安全带不是摆设,乘客不系属违法!”2025 年 11 月 5 日,央视《新闻直播间》的这则报道引发了广泛关注。曾经被视为 “可选配置” 的后排安全带,如今已成为法律明令强制使用的安全设备。从香港到浙江,从四川到广东,全国各地正逐步加强对后排安全带使用的监管。其中香港最新规定尤为严格 ——未系安全带的乘客最高可处罚款 5000 港元及监禁 3 个月。香港特区的新规将于 2026 年 1 月 25 日正式实施,标志着后排安全带立法进入新阶段。根据香港运输署公布的细则,新规覆盖了巴士、私家小巴、货车等多种车型。不仅新登记的车辆必须安装安全带,所有已上路运营的车辆,只要座位装有安全带,乘客就必须佩戴。对于学生服务车辆,香港给出了更长的缓冲期,要求所有现有车辆在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安全带的加装工作。
香港新规的处罚力度引人关注。车主、司机或乘客如果违反安装或佩戴安全带的规定,将面临相同程度的处罚 —— 最高5000 港元罚款和 3 个月监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货车后座上的15 岁以下乘客未系安全带,司机将直接被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处 2000 港元罚款。这一规定凸显了立法者对未成年人安全的特别关注,也明确了司机对未成年乘客的安全保障责任。
在内地,后排安全带的使用同样已是法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四川省的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乘车人,可处警告或 50 元罚款。浙江省在一起 7 座车超员被查处的案例中,交警特别指出,超员导致后排乘客无法系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近期,一起 “好意同乘” 案例更是凸显了系安全带的重要性。赵某无偿搭乘钱某的车辆回村,车辆撞到障碍物发生事故,导致赵某受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审理法院认为,赵某在车辆后排乘坐但未系安全带对损失的扩大也有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钱某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这一判决明确传达了信号:即使是无偿搭乘,乘客也有责任自我保护,未系安全带将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研究显示佩戴安全带能在意外中有效保护乘客,可降低司机和乘客在迎头相撞意外中死亡的风险约 40%、重伤的风险约 70%。运输署还提供了专业的安全提示:不可两人或多人同时共用一条安全带;司机或乘客切勿使用夹子于安全带上,因为这会降低安全带的功能,也属违法。正确的佩戴方式同样关键:安全带的横带应横过上大腿;斜带应横过肩膊中间,紧贴胸部至锁骨位置;带扣应垂于身旁而非身上。
尽管法规明确,但后排安全带的执法仍面临诸多挑战。许多人仍停留在 “前排乖乖系,后排随便坐” 的旧观念中。有人认为市区开得慢,不系也没事。但事实证明,即使速度仅 10 码左右,突然刹车也会导致后排乘客撞到前排座椅。随着监控技术升级,现在很多路口的高清摄像头已能清晰拍摄到后排是否系安全带,这为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