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2日电 临床诊疗专家共识是指导疾病诊断、治疗方案以及长期管理策略的重要参考,然而众多的共识条款(Consensus Statement)缺乏统一标准,大大限制了诊疗共识的科学性与可比性。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林顺潮教授在去年倡议创新方法以达成共识条款,为共识条款的定义构建了清晰框架。

新标准获范先群院士等专家高度评价,及7个亚太/国际眼科组织肯定。在过去一年,林教授牵头与来自27个国家/地区共260位国际专家(当中包括中国内地57位、非中国内地203位),遵从此新标准携手制定15项重大眼病国际诊疗共识,其中12项已在各大国际眼科杂志, 包括Progress in Retinal and Eye Research(PRER), American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AJO), Asia-Pacific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APJO)及Eye and Vision(E&V)发表,另外3项正等待发表。这些国际诊疗共识凝聚全球智慧,标志著中国学者正逐渐在眼病国际标准体系建设中担当重要角色,实现从技术输入到规则输出的跨越。
林教授倡议使用“Likert五级评分+75% 共识阈值”体系,即要求每项诊疗条款必须获得超过75%参与专家的“强烈赞同”或“赞同”评级方可纳入成为共识条款。他提出的创新理念透过量化、标准化的做法,使得共识条款的标准能够更客观,增加了共识的可比性。新标准为共识条款的定义构建了清晰框架,并得到7个眼科组织包括国际眼底病科学院(ARI)、亚太眼科科学院(AAPPO)、亚太黄斑视网膜学会(APVRS)、亚太青光眼学会(APGS)、亚太近视学会(APMS)、亚太眼内炎症与感染学会(APSOII)和亚太眼部成像学会(APOIS)的肯定和支持,此创新理念很有可能成为未来制定共识的金标准。
为持续推动眼科诊疗的标准化,林教授已规划下一阶段的工作,在专家团队的共同努力下,更多国际诊疗共识会在今明两年陆续完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