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0月14日电 香港廉政公署14日落案起诉一名税务局助理税务主任,控告他涉嫌向四名纳税人索取及收受贿款共逾19000元,以协助他们减少税款及“起底”追债。该名助理税务主任又与一名食物环境衞生署管工串谋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涉嫌透过税务局电脑系统未经授权检索食环署投诉人资料。
李应华被控共六项贪污罪名,即五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及一项公职人员索取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2)(a)条。
他另被控一项串谋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违反普通法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交替罪;以及一项普通袭击罪名,违反《侵害人身罪条例》第40条。同案被告何乐林,食环署管工,被控一项串谋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两名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稍后会申请将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发言人指,廉洁奉公的公务员队伍是政府有效施政的关键。廉署一直透过宣传教育,提醒公务员须时刻保持高度诚信,恪守法规,绝不可利用职权参与贪污或非法勾当。廉署并与税务局保持紧密联系跟进情况,包括检视涉及个人资料管控的措施,加强监管及提供防贪和教育的协助,以杜绝贪污及其他不当行为。
税务局强调该局十分重视员工的廉洁和操守,绝不姑息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税务局主动转介有关案件予廉政公署调查,并一直全力配合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及提供全面协助。涉案的助理税务主任自二○二三年九月已被停职。
为进一步加强保护纳税人资料和优化处理市民查询的工作,税务局已全面检视相关工作程序,并邀请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提供意见。税务局正逐步落实优化措施,包括更频密地抽查员工查阅电脑系统资料情况、检视员工查阅电脑系统资料的权限、安排督导人员巡视查询柜位,以及在查询柜位装设闭路电视系统,以加强监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