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揭秘AI带货“李鬼”
【央视揭秘AI带货“李鬼”】近日,一则深度调查将“AI带货造假”推上风口浪尖。从直播间里“张文宏推销保健品”到“全红婵代言土鸡蛋”,从“雷军卖山寨机”到“刘德华K歌引流”,不法分子利用AI技术伪造名人形象、虚构产品信息,在短视频平台掀起一场“真假难辨”的消费陷阱。这场技术滥用的狂欢,不仅让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更将社会信任推向悬崖边缘。在某电商平台搜索“AI声音克隆”,弹出的服务令人咋舌:200元可定制明星语音包,500元制作换脸视频,甚至支持“情绪调节”——若想让“AI张文宏”笑着推荐理财产品,加钱即可实现。这些商家使用的不过是AI开源工具:仅需15分钟名人原声就能训练声音模型,一段公开演讲视频即可生成换脸素材。更令人震惊的是,AI造假已形成完整产业链。某电商培训机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处理好素材和音频,平台根本查不出来。”盗播者通过镜像翻转、画中画、AI换脸等技术规避监测,甚至利用数据篡改、编码转换等手段绕过审核。即使账号被封,换个“马甲”又能继续行骗。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24年上半年涉及AI虚假宣传的投诉量同比增长56.7%,其中直播带货领域占比超三成。在湖南岳阳樟树港辣椒的直播间,主播声称“所见即所得”,展示的辣椒成串垂挂、产量惊人。然而,技术专家指出画面中存在明显“穿模”现象:一位女士后退时腿部与辣椒丛融为一体,无人机喷洒农药的水雾呈规则三角形而非自然雾化状态。这些违背物理规律的细节,暴露了AI生成内容的致命漏洞。
更荒诞的是,某些直播间背景视频显示农户在深水中采摘辣椒,而樟树港辣椒实际植株矮小、产量仅每亩两三千斤。当记者追问是否为AI合成时,主播拒绝回应。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电子商务法》,经营者若故意通过虚假视频欺骗消费者,可能构成欺诈;若销售种子,还可能违反《种子法》,面临刑事追责。
北京大学教授李玲的遭遇堪称典型。一段伪造的采访视频中,“李玲”推销医药书籍和治疗手段,而她本人从未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类似案例中,全红婵、孙颖莎、王楚钦等奥运冠军的AI克隆声音被用于推销土鸡蛋,某博主账号靠仿冒全红婵带货土鸡蛋,点赞量超1.1万,商品售出4.7万件。
配音演员武扬的维权经历更凸显法律困境。某餐饮企业未经授权使用AI克隆他的声音制作宣传片,面对质问仅愿支付5000元赔偿,还声称“声音由第三方公司提供”。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023条,自然人声音受肖像权同等保护,未经许可使用即构成侵权。然而,维权成本高、判赔金额低,导致许多被侵权者选择放弃。
尽管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于2025年9月1日施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所有AI生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但调查发现,部分平台仍存在审核漏洞。某盗播账号通过“画中画”技术,将名人录播视频作为背景,小窗展示商品,成功规避监测。更有甚者,利用AI生成“数字人”进行24小时语音直播,诱导粉丝打赏获利。
平台责任缺失的背后,是流量至上的商业逻辑。某直播平台前员工透露:“只要不出现明显违规内容,平台一般不会主动干预。”这种纵容态度,使得盗播带货、AI造假等乱象屡禁不止。据12315平台数据,2024年上半年直播带货投诉量达21.19万件,同比增长47.35%,其中假冒伪劣商品占比30.5%。
面对AI技术滥用的挑战,需构建“技术拦截—法律严惩—公众教育”的立体防控体系:技术层面:平台应升级AI实时监测系统,采用数字水印、区块链存证等技术追踪内容来源。例如,抖音推出的“AI内容标识”功能,可自动识别并标注合成视频。法律层面:细化行政处罚标准,建立盗播黑名单数据库,对违规账号实施跨平台封禁。同时,提高侵权赔偿上限,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公众层面: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AI造假识别技巧。例如,AI语音常有机械尾音,换脸视频中人物眨眼频率固定,0.5倍速观察可发现微表情异常。
当直播间里的“明星”开始推销三无产品,当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宣传视频违背物理规律,我们不得不警惕:技术进步的初衷是造福人类,而非成为欺诈的帮凶。这场AI带货“李鬼”风波,暴露的不仅是监管滞后的问题,更是社会信任体系的脆弱。正如一句话所说:“AI本是拓展现实的工具,而非制造虚妄的魔镜。”唯有技术向善、法律严明、公众清醒,才能让科技真正服务于人,而非将我们推向信任崩塌的深渊。在这场与AI滥用的博弈中,每个人都是守护真实的卫士——因为,我们输掉的不仅是金钱,更是一个社会最珍贵的底色: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