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0月8日电 香港司法机构8日宣布委任丘国新、吴卓桦及郑润聪为常任裁判官。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有关任命于10月9日起生效。
获委任的三名常任裁判官简历如下:
丘国新
丘国新在香港出生。1985年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理学士(工程学)学位。2000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在香港大学取得法学专业证书。2004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于同年开始私人执业。
吴卓桦
吴卓桦在香港出生。2005年、2006年及2007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社会科学(政治学与法学)学士学位、法律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08年在英国伦敦大学学院取得国际商业法法学硕士学位。2010年及2020年在香港分别获事务律师及大律师资格。2010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师,并于2017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
郑润聪
郑润聪于1986年在香港出生。2007年在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取得商学士学位。2009年及2010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分别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2014年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仲裁及争议解决学)。2011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于2012年开始私人执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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