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24日电 基本法基金会24日主办2024年国家宪法日晚宴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来到香港,以“中国宪法监督制度”为主题发表演讲。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上通过了现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11月决定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表示,宪法是近现代国家的立国之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特定国家历史文化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等综合国情在政治上的体现,也是国家主权统一、社会稳定发展和公民安居乐业的根本保障。
张勇形容宪法监督权是“假寐的权力”,强调宪法监督权是以确保宪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为目的,超越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其判定结果既对有关个案或事件有约束力,更具普遍效力,任何机关无权推翻或改变。宪法监督制度的功能作用,一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二是保障国家法律体系统一协调,三是保障各个国家机关有序运作,四是维护公民基本权利自由。
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由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法案和进行合宪性审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遵守和执行,一旦发现问题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裁决。
张勇强调,宪法制度是一个国家,特别是大国治理中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宪法制度发挥巨大作用,又引用法国一位法学家指宪法监督制度是国家法治大厦的“拱顶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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