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死刑!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11人死刑!明家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明家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11名主犯被判死刑,5人死缓,11人无期徒刑,其余12人获刑24年至5年不等,并附加财产刑及驱逐出境。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一个盘踞缅北果敢地区多年的跨国犯罪集团的彻底清算,更彰显了中国司法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坚定立场,以及维护公民安全、打击跨境犯罪的强大能力。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傅成志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邱智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毕会军、蒋吉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经审理查明:2015年起,以明学昌(已死)等家族核心成员为首,毕会军等家族成员和周卫昌等武装头目为重要成员的明家犯罪集团,利用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影响力,依托掌控的武装力量,在多地设园区,招揽巫鸿明等“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伙同“金主”犯罪集团实施电诈、开赌场、贩毒、组织卖淫等犯罪,涉赌诈资金超100亿。该集团还杀害、伤害涉诈人员,致10死2伤;2023年10月20日转移藏匿涉诈人员时,武装人员开枪又致4死4伤。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明国平、明珍珍等被告人分别构成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14项罪名,法庭依法判决。
明家犯罪集团以明学昌家族为核心,依托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武装力量和地方影响力,构建了一个集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毒品贩卖、组织卖淫于一体的"黑色产业链"。该集团通过招募"金主"入驻园区,提供武装庇护,形成"政商武装"三位一体的犯罪模式,涉案金额超100亿元。更令人发指的是,该集团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直接杀害、伤害涉诈人员,甚至在执行任务时开枪扫射,造成14人死亡、6人受伤的惨剧。这种将人命视为草芥的暴行,已远超普通刑事犯罪的范畴,成为威胁国际社会安全的毒瘤。 明家犯罪集团的作案地点主要在境外,但中国司法机关通过国际警务合作、跨境证据调取和受害人的指证,成功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温州中院最终以诈骗罪、故意杀人罪、走私武器罪等14项罪名定罪量刑,体现了"罪行相适应"的法治原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1名主犯被判死刑,既是对极端恶性犯罪的严厉震慑,也回应了社会对公平正义的强烈诉求。此外,对"金主"、武装头目、普通成员的分级惩处(如5人死缓、11人无期徒刑),凸显了司法的精准性和层次性,避免了"一刀切"的简单化处理。 明家犯罪集团的崛起与缅北果敢地区长期存在的"家族割据""武装治乱"密不可分。该案暴露出部分境外地区因治理失效沦为犯罪温床的现实问题,也印证了中国推动跨境安全合作的必要性。近年来,中国通过"中老缅泰平安航道行动"、与东盟国家的执法协作,持续打击电诈和赌博集团,此次判决进一步强化了"虽远必诛"的司法威慑。同时,对涉诈资金、财产的没收与罚金刑,切断了犯罪经济来源,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打财断血"的范本。 案件宣判后,舆论普遍关注受害者权益的伸张。100余亿元的涉案资金追缴、对犯罪所得的没收与返还机制,将成为后续司法重点。而对于遇难者家属而言,死刑判决不仅是法律层面的严惩,更是情感层面的告慰。正如网友所言:"这些恶魔的血债,必须用法律的铁锤偿还。" 明家犯罪集团案的宣判,是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又一里程碑。它向国内外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黑恶势力如何狡猾、犯罪网络如何复杂,只要触碰中国法律底线,终将受到严惩。同时,该案也提醒我们,打击跨境犯罪需要国际合作与国内治理双管齐下,唯有标本兼治,才能彻底铲除"明家式"毒瘤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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