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的婴儿被收茶位费合法吗
【8个月的婴儿被收茶位费合法吗】2025年9月15日,一则“8个月婴儿没喝茶被收茶位费”的新闻冲上百度热搜,引发公众对餐饮行业收费乱象的强烈关注。广东汕尾某海鲜大排档因对两名未使用餐具、未饮用茶水的婴儿收取茶位费,被消费者投诉后迅速成为舆论焦点。这起看似微小的纠纷,实则撕开了餐饮行业“按人头计费”潜规则的遮羞布,暴露出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行业陋习之间的激烈碰撞。
9月10日晚,消费者黄女士一家13人(含5名儿童,其中2名为8个月婴儿)在广东汕尾某海鲜大排档用餐,总消费金额3525.2元。结账时,黄女士发现账单中包含13份茶位费,每份3元,总计39元。她当场提出质疑:“婴儿既没有用碗筷,也没喝一口茶,为什么要收费?”更令她气愤的是,餐厅使用的黑色塑料袋装海鲜时,袋内竟有一半是水分,存在明显的“缺斤短两”问题。
黄女士要求退还婴儿茶位费及多收的餐费,却遭到店员拒绝。她随即通过黑猫投诉平台曝光此事,引发网友热议。9月16日,涉事餐厅在舆论压力下公开道歉,并退还了多收的餐费。第三方平台显示,该餐厅目前已暂停营业。公开资料显示,这家成立于2023年9月的餐厅,今年1月曾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此次“茶位费”事件再次将其推上风口浪尖。
针对这一事件,多位法律专家明确指出,商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的多项条款。
根据《消保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指出:“茶位费属于服务费用范畴,商家未在菜单标注或店员口头提示,导致消费者无法知晓完整消费信息,已构成对知情权的侵犯。”在本案中,餐厅既未在显眼位置公示茶位费标准,也未在点餐时主动告知,消费者默认“用餐仅需支付菜品费用”的合理预期被打破,选择权被悄然剥夺。
《消保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的交易条件,并拒绝强制交易。尹玉律师强调:“公平交易的核心是‘等价有偿’,即费用收取需以实际消费或服务享受为基础。”8个月婴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既未使用茶具,也未饮用茶水,商家按人头收费缺乏“服务对价”基础,属于典型的“不合理强制收费”。
茶位费在广东餐饮行业由来已久,本意是覆盖消毒餐具、茶水等成本。然而,随着市场竞争加剧,部分商家将茶位费异化为“保底收入”,甚至衍生出“按人头计费”“老幼无别”等乱象。
“茶位费本应是自愿、透明的服务对价,现在却成了引发消费矛盾的导火索。”江苏省消保委工作人员直言,“商家机械套用按人头收费的惯例,本质上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漠视。”
面对餐饮行业的收费乱象,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法律专家给出以下建议:
用餐前查看门店收费公示,明确询问茶位费收取规则,尤其是针对婴幼儿是否有免费政策。对模糊表述的收费项目,要求商家书面确认内容。
保留纸质账单、电子点单记录、现场照片或录音等凭证。若发现商家对未拆封餐具、未享受服务事项收费,可当场提出异议并拒绝付费。
若商家拒绝退费,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提供证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消保法》《价格法》等条款,要求商家承担退费、赔偿等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中,39元茶位费看似微不足道,却折射出餐饮行业深层次的诚信危机。网友的评论引发广泛共鸣:“3块钱不多,但道理恶心人!强制收费就是在挑战法律底线。”另一位网友则直言:“带娃本来就累,还得为这几块钱扯皮,商家的短视行为最终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事实上,餐饮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始终是菜品质量与服务体验。靠“茶位费”“餐具费”等隐形收费增加收入,无异于饮鸩止渴。广东省消委会呼吁:“商家应强化诚信服务意识,从明码标价、合理定价、主动告知三方面规范收费行为,真正做到‘收费有据、服务有价’。”
“8个月婴儿被收茶位费”事件,不仅是一起个案,更是对全行业的一次警示。当法律利剑出鞘,任何以“行业惯例”为名的违法收费都将无所遁形。消费者要用足法律武器,坚决对“霸王条款”说“不”;商家更应明白,唯有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赢得市场长久的信任。毕竟,在法治社会里,没有谁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哪怕只是一杯茶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