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1天照顾尿毒症母亲被辞退
【员工请假1天照顾尿毒症母亲被辞退】近日,湖南株洲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朱某玲在公司工作五年,公司未签书面合同、未缴社保,还因一次请假冲突将其解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各项赔偿共计46431.65元。这一判决,不仅为朱某玲讨回了公道,更彰显了法治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27日消息,湖南株洲醴陵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朱某玲于2018年4月进入某公司工作,工资按月支付,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4月10日,朱某玲以其母亲第二天上午需要做透析为由,向该公司生产厂长请假获批。4月11日当天,由于公司接到紧急订单需要尽快安排出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法定代表人殷某生在车间巡查时,发现员工朱某玲未在岗位上。心急之下,殷某生随即拨通了朱某玲的电话,要求她立刻返回岗位上班。电话接通后,双方在交流过程中情绪逐渐激动,进而发生了激烈的口角争执。争执中,殷某生一时冲动,告知朱某玲不用再来上班了。4月12日,该公司按照规定将朱某玲的工资全部结清,并额外支付了500元作为此次事件的赔偿。
朱某玲将公司诉至法庭。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向朱某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6854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873.65元,失业保险金损失16704元,共计46431.65元。目前案件已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像朱某玲所在公司这样不依法办事的企业并非个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让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缺乏有力证据;不缴纳社会保险,使劳动者在面对疾病、失业等风险时孤立无援。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忽视劳动者权益,不仅损害了员工的感情,也影响了自身的长远发展。一个不尊重员工、不遵守法律的企业,难以赢得市场的信任和消费者的认可。
在此次案件中,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对企业随意解雇员工行为的严厉制裁;未休年休假工资,保障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失业保险金损失赔偿,弥补了因企业未缴社保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这些判决结果,让违法企业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也为其他企业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在劳动领域,它为劳动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他们最有力的武器。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努力,而强化法治意识是关键。企业要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就业环境。
湖南株洲醴陵市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是法治在劳动领域的一次生动实践。它让我们看到了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强大力量,也让我们更加坚信,在法治的阳光下,劳动者的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和谐的劳动关系将得以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