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审判引起广泛讨论,就连欧美官方也积极表态,严厉抨击香港特区政府,质疑特区以执法之名打压民主。从各种外媒舆论来说,更坐实了某些外部势力试图以民主之名行破坏之实的传言。笔者心有疑问:若此等以民主为幌子,实则破坏他国稳定的暴乱行为,美欧真的愿意大力支持,让此等事情发生在自己的国土上吗?
因案件涉及戴耀廷等47名被告,媒体常以“47人案”来概括此案。 戴耀廷于2020年4月28日在媒体公开提出“揽炒十步曲”,企图透过操控立法会选选举夺取议会控制权,然后否决所有特区政府的政务并逼迫行政长官辞职,最终让特区政府瘫痪,再然后可以要求外国政府制裁中国,迫使中央政府向他们的政治图谋屈服。这场由戴耀廷编剧,也有不只一个导演,再召集反对派大批人马担纲演出的反华大戏,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可谓合情合理。所幸国家及时协助香港确立《国家安全法》,才让香港免于一场足以波及国家主体的政治灾难。
香港中通社图片
美国国务院20日凌晨针对事件发表声明,形容判刑严苛(harsh),甚至扬言将向多名负责执行港区国安法的香港官员实施新的签证限制。美国认为45名被判有罪的被告是因为“和平参与受香港基本法保护的正常政治活动而受到严厉起诉和监禁”,这难道不是睁眼说瞎话的双重标准吗?
首先,“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这并不受基本法保护,这场政治图谋的主要目的就是瘫痪香港,影响中国,所引发的具体后果便是进一步加剧黑暴风波的暴力与破坏行为,称之为“和平”未免荒唐。
美国无视对香港与中国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而“盲撑”这班囚徒,若非居心叵测,最少也是幸灾乐祸。他们竟还敢公然敦促香港当局停止“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港方倒是应该高调敦促美方停止“出于政治动机”的干扰。
我们必须明确,民主不是借口,更不是用来掩盖不良动机的遮羞布。真正的民主应当尊重法治、保障人权、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然而,戴耀廷等人以民主之名来谋个人私利,不顾因此将对社会、对国家产生巨大破坏,更可恨的是某些国家或组织竟还为他们呐喊助威,以民主之名破坏民主之实,不仅是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践踏。更在道德上毫无廉耻地展示双重标准,一方面无视法治原则,对他国内部事务指手画脚,甚至企图通过煽动叛乱来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也是对民主的亵渎。
为什么我们要痛批美欧的双重标准?因为他们所煽动、支持的暴力示威,只允许在其他国家地区发生,一旦发生在美国本土,那“民主”便有另一种诠释:今年四月在美国的大学校园爆发大规模反对战争的示威浪潮,但警方并没有尊重学生的示威自由,毫不留情地武力镇压,美政客更纷纷称示威者为“暴徒”,国务卿布林肯将暴力镇压学生形容为“这是美国民主的标志”。
时间再往前推,一批自称“骄傲男孩”(Proud Boys)的示威者,在2021年1月,因不满所支持的特朗普在2020年总统选举输给拜登,企图强闯国会大厦,推翻选举结果,结果影响到参众两院联席会议被迫中断,事件更造成5人死亡及约140名执法人员受伤。这批人大多遭到重判,领袖同样被控“煽动叛乱”罪,须入狱22年。
而在欧洲,西班牙加泰罗尼亚自治区2017年也曾发起独立建国公投,西班牙中央政府同样没有支持这类“民主事宜”,相反将行动定义为非法,宣布废除统派获胜的公投结果,直接派员接管该地区,9名独派领袖均被判入狱9至13年。美国却并未支持反对派,反是公开表示支持西班牙政府采取任何合法措施来保证国家一体。
种种事例都说明,美欧政客对香港“47人案”的判决应该是完全理解与认同的,但出于自身的政治利益考虑,自然要搬出另一套标准来演绎。因此我们不需要对美欧的双标过度意外,这是各为其主的政治动作而已。香港应该做的就是,高调透明地处理事件,用法律来彰显真正的民主,因为大多数世人都相信,民主纵然可以有多种不同形式,但都应该有同一个目标,就是为了稳定社会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动世界和平,并不是为了破坏秩序,祸害百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中华文化中的金句,值得西方政客细细体会。
(本文作者吴志隆为中华海外联谊会港区理事、陕西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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