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子躲检查坠亡 家属索赔121万
【卖淫女子躲检查坠亡 家属索赔121万】近日,一桩历时三年的民事纠纷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落下帷幕。失足女子张某为逃避警方突击检查,从6楼出租屋坠亡后,其家属向房屋中介王某及房东陈某索赔121万元的诉求,最终被法院依法驳回。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非法交易背后的法律风险,更引发社会对“违法者自担风险”原则的深度讨论。
2022年9月12日13时许,山西省某市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小区6楼出租屋存在卖淫嫖娼活动。当民警抵达现场敲门要求检查时,屋内32岁的失足女子张某陷入极度恐慌——她不仅面临行政处罚,更担心此事曝光后将失去家庭。此时,房屋中介王某为阻挠执法,竟反锁房门并抵住门框,这一举动进一步加剧了张某的恐惧。
在“不能被抓”的执念驱使下,张某冒险翻出南侧卧室窗户,试图用床单绑住排水管逃生。然而,6层楼高的垂直距离远超其预估,紧张慌乱中,她失手从高空坠落,虽经紧急送医仍因伤势过重离世。这个留下两个年幼子女的母亲,用生命为代价演绎了一场荒诞的悲剧。
张某家属认为,作为非法交易组织者的王某和房屋所有人陈某,必须为这场悲剧负责。他们列出详细赔偿清单:死亡赔偿金80万元、丧葬费5万元、被扶养人生活费3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万元,总计121万元。2023年1月,家属将王某和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面对指控,王某辩称自己虽因容留卖淫罪被判刑,但张某的坠亡是其自主选择危险行为所致。房东陈某则表示,出租房屋时并不知晓王某的违法用途,且房屋结构符合安全标准,窗户护栏高度达1.2米,完全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法院均维持相同裁判逻辑:主要责任在己: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从事非法交易的风险,仍选择极端方式逃避执法。其坠亡与警方正常执法无直接因果关系,而是自身违法行为的必然恶果。组织者次责:王某长期组织卖淫活动,在警方检查时反锁房门阻碍执法,存在明显过错。法院酌情判定其承担5万元赔偿责任,这既是民事补偿,也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惩戒。房东无过错:陈某将房屋出租给王某仅1个月,无证据表明其知晓房屋用途,且房屋设施不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要求房东担责缺乏事实依据。
2025年9月,山西省高院在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书中明确指出:“任何人都不能从违法行为中获利,更不能将自身过错转嫁他人。”这纸文书,为这场持续三年的纠纷画上法律句号。
这起案件犹如多棱镜,折射出多重社会问题:非法交易的生命代价:据统计,2022-2025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的卖淫嫖娼案件中,12%涉及人员伤亡。张某的悲剧警示:违法交易不仅突破道德底线,更将参与者置于巨大风险之中。执法程序的刚性约束:警方在本案中严格遵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出示证件后依法检查,全程录音录像。反观王某的暴力抗法行为,恰是法治意识淡薄的典型写照。房屋租赁的合规边界:法院判决重申,房东只需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无义务核查租客用途。但若明知违法仍出租,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2024年重庆彭水县某宾馆老板因介绍卖淫并通风报信,被判刑6个月并赔偿6万元的案例,即是明证。
当舆论场中“5万赔偿太少”与“不应赔偿”的声音激烈交锋时,法律给出了超越情绪的答案:赔偿金额的裁定,不是简单的数学计算,而是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的精准权衡。王某的5万元赔偿,既非“人道主义补偿”,也非“违法收益分成”,而是对其阻碍执法行为的法律否定。这起案件留给社会的最深刻启示在于: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应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无论是张某的极端逃生,还是王某的违法经营,亦或是家属的过度索赔,都在提醒我们:突破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付出沉重代价。当我们在讨论“谁该负责”时,更需反思“如何避免悲剧重演”——唯有敬畏法律、远离违法,才能真正守护生命尊严与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