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一司机台风天当街驾车造浪被拘
【珠海一司机台风天当街驾车造浪被拘】一辆越野车在积水路段来回疾驰,激起的水浪如海啸般扑向路边商铺,玻璃破碎声与路人惊呼声交织,64岁司机李某某为个人娱乐让商户付出沉重代价。9月24日下午,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全市启动防台Ⅰ级响应,斗门区部分路段出现严重内涝。然而,在积水深重的江湾中路,一名64岁男子李某某却驾驶越野车在涉水路段“玩水造浪”,导致周边商铺玻璃门破碎、财产受损。9月25日,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发布通报,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这起事件被路人记录并在网络传播后,引发社会对灾害天气下公共安全责任的广泛讨论。
9月24日,超强台风“桦加沙”袭击珠海。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积水严重,成为一片“汪洋”。下午15时22分,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辆越野车在涉水行驶时故意激起水流,导致周边商铺玻璃门损坏。网传视频显示,这辆越野车在积水中来回多次行驶,激起的水浪有半人高,扑向路边商铺。视频中能清楚听到路人惊呼“海浪”,随后传来玻璃破碎、砸落水中的声音。可以听到有人上前拦截车主,指责其“在那摇来摇去三次了”。
“损失挺大的,所有的东西基本都坏了。”一名受损店铺商户表示。车辆造浪行为加重了商铺损失,“本来水浪没那么大的”。另一商户详细描述了损失情况:“茶叶和酒,还有门和冰箱都坏了”。商户们对视频拍摄者保存证据表示感谢,这些视频成为追责的关键证据。有位商户指出,在车辆经过前,虽然店外已有积水,但店内视频监控等设备仍能正常运行。车辆经过后,“整个电路全瘫痪了,什么都看不到了”。他推测可能是车辆激起的水浪冲击波太大导致设备损坏。
珠海当地警方关注到网上流传的视频后,迅速传唤涉事司机到派出所了解情况。警方同时建议受损商户清点损失并携带监控等证据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经查,驾驶员李某某(男,64岁)当日下午在斗门区江湾中路附近路段驾驶越野车在涉水路段来回多次行驶,激起水流致周边商铺玻璃门及部分财物损坏。警方通报称,李某某已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悔过。基于事实调查,警方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这起事件发生在珠海全市启动防台Ⅰ级响应的背景下。台风“桦加沙”威力强劲,珠海全市严阵以待。李某某在台风天气不顾公共安全,在积水路段驾车造浪的行为,不仅造成商户财产损失,更危及公共安全。车辆激起的水浪冲击力极大,足以冲坏商铺卷闸门和玻璃。若当时有行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警方对李某某的处罚,体现了对灾害天气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零容忍。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对社会的警示。
李某某被拘留10日的处罚结果公布后,网友纷纷留言:“台风天不在家好好待着,还出来给社会添乱,该罚!”“为珠海警方的快速处理点赞!”灾害天气不是娱乐的时机,公共安全更不是个人娱乐的代价。李某某的10日拘留,给所有人上了一课:台风可以过境,但公德心不能“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