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11月19日电 香港47人涉嫌参与“35+颠覆政权案”,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14人经审讯后罪成、31人认罪,包括戴耀廷、黄之锋等。案件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45人分别被判囚50个月至120个月。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虽然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但控罪是串谋罪,所以认为香港国安法及内地案例不完全适用,这十分尊重“一国两制”精神,亦是合理的处理方法。他亦留意到除了主谋戴耀廷判刑如预期般重,其他四至七年的判决都是十分合理,不算太轻亦不算太重。
对于有从犯证人的判刑与部分不认罪的被告相若,汤家骅相信法庭考虑的是各被告在整件事的角色。他以杨岳桥为例,即使他在串谋颠覆的过程中担任较重要角色,由于他早认罪,加上以往对社会有贡献,是普通法下法庭判刑会考虑的因素,因此个别人士的减刑会有不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