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婴案律师:从未见过如此嚣张的被告
【抢婴案律师:从未见过如此嚣张的被告】9月19日,“4人入室抢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害人代理律师指出:“从业20多年从未见过如此嚣张的被告人,在法庭上辱骂法官,辱骂家属。民事部分我们将提起上诉,刑事部分将提出抗诉申请。”在法庭上,那名被告竟公然辱骂法官,言语粗鄙不堪,随后,那满腔的恶意如汹涌的潮水般,毫无预兆地转向了姜甲儒的家属。曾某某恶狠狠地瞪着家属们,口中不断喷出恶毒的言语,那些不堪入耳的辱骂声,像一把把锋利的匕首,直直地刺向家属们的心。现场原本就压抑的气氛,瞬间降至冰点,仿佛空气都被冻结,每个人的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引发更大的冲突。面对如此恶劣的行径,姜甲儒的家属一方态度坚决如铁。其母亲强忍着内心如火山般翻涌的悲愤与怒火,双手紧紧握拳,指甲都嵌进了掌心。她的声音颤抖着,那是极度痛苦与愤怒交织下的颤抖,但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仿佛带着千钧之力:“民事部分,我们绝不会妥协,定会依法提起上诉,讨回属于我们的公道;刑事部分,我们也将正式提出抗诉申请,绝不让这等恶行轻易逃脱法律的严惩!”言罢,她情绪愈发激动,眼眶泛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终于忍不住声泪俱下地控诉:“死刑!对他就该判死刑!一分钟都不能再等!他之前就口出狂言,说等他出来要给我们全家都弄死,如此穷凶极恶、毫无悔改之人,为什么还要让他多活两年……”
据旁听者描述,宣判过程中,曾某某始终面露不屑,那副嘴脸仿佛在嘲笑法律的威严和受害者的痛苦。当法官宣读“死缓”判决时,他突然像一头被激怒的野兽,猛地拍桌而起,震得桌子上的文件都簌簌作响。他高声辱骂法官“贪赃枉法”,那声音尖锐刺耳,充满了挑衅。接着,他又转向受害者家属席咆哮:“你们等着,我出来一个都别想活!”其猖狂态度瞬间点燃了现场情绪,受害者母亲姜甲儒的情绪彻底崩溃,她哭喊着:“孩子被抢走16年,我们全家生不如死,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多名家属也纷纷起身,指着曾某某,义愤填膺地指责其“死有余辜”。法庭多次敲锤维持秩序,那清脆的锤声在混乱的现场显得那么无力,但曾某某仍持续谩骂,污言秽语不绝于耳,直至被法警强制带离,现场才渐渐恢复了平静。
时间回溯到2006年12月3日凌晨1点多,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沉浸在一片寂静之中。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袁某某这四个心怀不轨的人,趁着夜色悄悄潜入村子。其中,袁某某是受害者姜甲儒的邻居,两家相距仅几百米,本应是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却没想到他竟成了这场悲剧的帮凶。4名犯罪嫌疑人鬼鬼祟祟地关掉全村电闸,刹那间,整个村子陷入一片黑暗,只有偶尔传来的狗叫声打破了这令人不安的寂静。他们从院墙外翻入姜甲儒家中,像一群幽灵般蒙头闯入。一进门,他们就凶狠地将姜甲儒的爷爷打伤,爷爷痛苦地呻吟着倒在地上。接着,他们又控制住奶奶,奶奶惊恐地瞪大双眼,却无力反抗。随后,他们将8个月大的姜甲儒抱走,小小的婴儿在睡梦中被惊醒,发出了微弱的哭声,但很快就被这伙人的脚步声淹没。
检方起诉书显示,吕某某得知有人想买小孩,告知袁某某并承诺有好处。袁某某为利将姜家信息告知吕某某并带其踩点。姜甲儒被抢后,其母乔守芬寻子17年,张贴启事、四处奔波还多次被骗。2024年1月,警方抓获4名嫌犯,19日乔守芬接到电话得知儿子找到并相认。2025年4月2日,泰安中院公开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四人应重罚,但被告人态度恶劣,有人翻供推责。2025年9月19日,泰安中院一审宣判,曾某某死缓,吕某某、王某某无期,袁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罚一万元。
法律,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庄严的法庭之上,本应是罪犯反思罪行、接受审判与改造的场所,然而被告人曾某某却公然辱骂法官、家属,毫无悔意,甚至与家属发生激烈冲突。这种行径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是对司法公正的严重亵渎。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肩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其尊严不容侵犯;家属作为受害者,本就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与创伤,却还要在法庭上遭受被告的辱骂与挑衅,这无疑是对他们身心二次伤害。曾某某的嚣张表现,让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若不加以严惩,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社会秩序也将陷入混乱。
抢婴案本身就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与未来,被抢走孩子意味着家庭的破碎与绝望。而曾某某在法庭上的嚣张气焰,更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二次伤害。他不仅没有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丝毫的愧疚与悔恨,反而恶语相向,甚至扬言“出来要给我们都弄死”,这种威胁言论让受害者家属生活在恐惧与不安之中。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曾某某的所作所为,完全无视受害者的痛苦与诉求,将他人的权益践踏在脚下,这是对基本人权的严重侵犯,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面对曾某某如此嚣张的行径,司法机关必须坚守正义底线,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虽然一审判决曾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受害者代理律师表示将提起上诉和抗诉申请,这是对正义的执着追求。法律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是要通过公正的审判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挑战法律尊严、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嚣张跋扈不会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形成合力,共同谴责这种恶劣行径,营造一个尊重法律、崇尚正义的社会氛围。只有让嚣张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受害者及其家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才能让社会公众对法律充满信心。
“抢婴案”中被告的嚣张行径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衅,对受害者权益的漠视与践踏。我们必须坚决捍卫正义,让法律的天平始终向公平正义倾斜,让每一个犯罪分子都受到应有的惩罚,让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