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网9月15日电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管有危险药物和管有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危险药物的器具,违反《危险药物条例》(《条例》),15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罪成,2项控罪各被判监禁2个月,同期执行。
图示检获的依托咪酯烟弹及电子烟装置。图源:海关
海关人员6月26日在香园围边境管制站截查该名42岁抵港男旅客,并在其身穿裤子的袋中搜获2粒依托咪酯烟弹及1支电子烟装置,他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任何人贩运危险药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500万港元及终身监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