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万买的“教训”能否叫醒装睡的人
【220万买的“教训”能否叫醒装睡的人】两个17岁少年在海底捞火锅内小便的视频引发全网震惊,五个月后,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的判决结果更是让人瞠目结舌——220万元赔偿金!这是中国司法史上罕见的天价赔偿案例,也给所有溺爱孩子的家长敲响了警钟。2025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两名17岁少年及其父母因在海底捞火锅内小便并传播视频,被判决赔偿220万元。这笔天价赔偿金包括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开支7万元。
事件要回溯到2025年3月,一则在上海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哗然。视频显示,两名17岁少年——唐某和吴某,在海底捞南京东路店的包间内,竟然站上餐椅,对着沸腾的火锅小便,同时还用手机拍摄了这一过程。随后,这段令人作呕的视频被上传到网络平台,迅速传播开来。许多消费者看到视频后表示“太恶心了,比吃了苍蝇还恶心”。
事件曝光后,上海黄浦警方迅速介入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两名涉案人员——唐某和吴某,两人均为17岁。警方经过调查后,对两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虽然因为涉案者是未成年人,具体拘留期限未公开,但这一处罚已经表明事件的严重性。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但许多消费者仍然担心这种恶劣行为会对餐饮行业卫生安全造成长期负面影响。
2025年9月,此案迎来最新进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向海底捞方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0万元。这笔天价赔偿金的具体组成为: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以及维权开支7万元。法院认为,两名少年作为17岁的“准成年人”,对是非对错应该有基本的认知和价值判断,但他们仍然明知故犯,主观恶意明显。
判决结果公布后,一些人质疑是否应该让未成年人承担如此重的责任。对此,法院明确表示,在法律面前,未成年人并不是“免责金牌”。《民法典》第1188条第2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法院认为,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年龄越大,干出如此荒唐事,家长的责任反而越大,说明没有尽到基本的义务和责任。
此案引发了社会对家庭教育责任的广泛讨论。许多观点认为,“熊孩子背后一般都站着熊家长”。在现实中,不少父母常用“他还是个孩子”来为子女开脱。这种论调也被讽刺为中式“八大宽容”之一。事实无数次证明,这句话及其背后为子女的无底线开脱与纵容,恰恰是父母对孩子的最大毒害。常言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真正的深远之计不是溺爱,而是把孩子教导成心智健全的人。
判决结果公布后,绝大多数公众表示支持。许多人认为,这是“过罚相当、催人警醒之举”,符合社会普遍的正义期许。此案也引发了关于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讨论。专家指出,这两名少年之所以如此嚣张,一方面是因为没有把这种恶事当回事,缺乏基本的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感。另一方面,他们对后果和代价没有清晰的认识,自我约束力不足。社会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的过度包容以及越轨成本较低的事实,可能也助长了他们的任性。
这起案件给所有家长和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法院的判决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做错事要付出代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埋单。对于那些被惯坏了的孩子和对法律有恃无恐的父母,本质上都是“装睡的人”。这220万买来的“教训”能否叫醒他们,还有待观察。但此案无疑提醒所有家长,教育孩子不仅要关注学业成绩,更要注重培养基本的社会公德感和法律意识。
这起220万元赔偿案创下了中国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赔偿纪录,被网友称为“史上最贵的一泡尿”。法院判决书中的每一个数字,都在提醒人们:法律面前没有“孩子”,只有公民。
那些被惯坏了的、对法律有恃无恐的孩子,那些没有意识到“惯子如杀子”的父母,本质上都是“装睡的人”。这220万买来的“教训”能否叫醒他们尚不可知,但它无疑已经警醒了全社会。